护肤应理性 “药妆”和“医美面膜”的字样属于违法

2020-08-04 15:34:37   来源:悦己no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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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南方周末发文《被叫停的“医美”面膜》;7月22日、中新经纬app发文《3000亿颜值经济迎监管新规 化妆品虚夸有了“紧箍咒”》;7月23日,中国经济网发文《“医美面膜”拯救烂脸? “械字号面膜”并不存在》……面对这个价值3000亿元颜值经济乱象,权威媒体一再发声,瞄准行业乱象、抨击违法违规、虚假宣传等商业行为。
 
营销妖风 化妆品“虚假广告”屡禁不止
 
爱美女孩最关注自己的颜值,一旦宣传中出现她的需求点,她就愿意交“智商税”、种草入坑、剁手不断,将自己脸作为方寸之地进行美丽实验。一些不良商家利用人们的这个心理,在广告中宣传美化品牌形象、加强消费者印象,甚至杜撰“美丽的谎言”,虚假广告屡禁不止,一次次的罚款为广告行业敲响警钟仍然没有改变行业现状。
 
这是个需要懂得合理营销的时代,但是一部分品牌“过度营销”、“不规范营销”、“违法违规营销”,不仅伤害了消费者,也伤害了品牌自身的形象。半年前,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在重庆某百货有限公司“欧莱雅”专柜发布印刷品广告,其内容含有:“法国碧欧泉无论年龄、无论肌肤状态、8天肌肤犹如新生、肌肤问题一并解决......”等用语。欧莱雅方面因此被认定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今年4月,“资生堂”一款“樱花调色精华”的新品因“见证7日焕白”的宣传语,再次被质疑夸大产品功效。除此之外,某些大品牌如欧舒丹、雅诗兰黛旗下倩碧等品牌都曾发生过因广告宣传语误导消费者而被相关机构点名处罚的事件。我国本土企业相宜本草也曾两度因产品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处罚。
 
颜值陷阱“医美面膜”何时按规整改
 
这样的营销妖风也刮入了械字号产品领域。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械字号产品禁止使用商品名,而必须使用“冷敷贴”“敷料”这样的正规名称,由于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样的名字比较陌生。一些急功近利的商家变换了一个“营销说辞”——“医用面膜”,打着严谨、严肃、安全、功能性的关键词进入电商、微商、美容院之后,成功影响了大众“护肤”领域,让一些女孩趋之若鹜。这些所谓的“医用面膜”有的是用普通面膜冒充“械字号”,或是大量的械字号“套号乱号”代加工产品。一款产品、除非是计量不同、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批号,但是很多产品,比如冷敷贴和喷剂竟然出现了多个产品一个械字号备案号的违法行为。
 
 
相较于普通的化妆品,械字号是经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有一定治疗功效的产品。科普一下,械字号医疗器械的“小知识点”: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可以用于体表,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可以被人体吸收的,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1月2日官方网站发布的《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中,明确表示并不存在所谓的“械字号面膜”“医美/医用面膜”概念,正确的名字是医用敷料,按照医疗器械类型管理。
 
 
面对乱象,国家监管部门一再给行业带上“紧箍咒”,但是一些商家和平台仍然没有“按规整改”,7月24日,记者在淘宝、京东、拼多多平台上搜索医美面膜、医用面膜,立刻出现“琳琅满目”的品牌推荐;搜索“械字号面膜”“械字面膜”,淘宝和拼多多、盒马已经搜不出任何推荐,而京东、还有部分相关推荐页面出现。搜索小红书的产品笔记,仍然有六万多条。
 
搜索标题中所用关键词不胜枚举,,甚至出现了美白、抗皱、祛痘、清洁等功效,记者按照推荐顺序截取了部分商品标题,此处不针对任何品牌,仅仅作为例证:来自品牌旗舰店的有:创尔美(面膜用医敏感肌)、绽妍(医美医用冷敷贴面膜)、敷尔佳(面膜医美医用敷料)、可复美、可孚(医美面膜 医用冷敷贴)等;来自药房旗舰店的产品:仁和医用面膜、养正方大药房(医用冷敷贴面膜)、德开大药房(医用冷敷贴面膜);来自医疗器械的:余香医疗器械旗舰店(械字面膜)仁康医疗器械专营店(非普通重要面膜晒后)、立欢医疗器械专营店(采用医用面膜)等……
 
药妆概念蒙住眼睛  “套号乱号”何时被叫停
值得注意的是,同时被喊停的“文字游戏”的除了“医美面膜”之外,还有“药妆”概念,“药妆”装不下去了,被泼了一盆冷水。
 
药妆与医美面膜有着“类似的逻辑”,商家为了捞金打造一个概念,在广告大肆宣传下,药妆这一概念火速发展,误导消费者以为具有“药”性,制作标准更高,成为一种“新风尚”,甚至一度达到化妆品市场份额的40%,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很多打着“药妆”的产品都属于不合格产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明确了对于“药妆”“医学护肤品”“药妆品”概念的监管态度——均属违法。公告指出,不但是中国,世界各国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的普遍共识。
 
面对护肤产品的乱象,除了国家有关部门不断重拳出击,打击“李鬼”之外,消费者自身也要擦亮眼睛,学会知识,辨识出真正有功效,并且有机威机构检测报告背书的产品,避免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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